400年前,明代著名文學家、思想家馮夢龍在擔任壽寧縣令時,所辦的“斷牛案”,使積怨頗深的兩個村子化干戈為玉帛,并留下“兩牛相觸,一死一生。死者同食,生者同耕”的著名判詞。
400年后的今天,中寧縣人民法院堅持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傾力打造為“為民服務·喊就到”司法品牌,推促基層治理縱深推進。近日,該院喊叫水人民法庭法官運用司法智慧,巧妙、圓滿化解了一場因打架而起的糾紛,上演了一場現(xiàn)代版的“斷牛案”。
打架起風波
“你拍著胸脯保證,你沒有先動手打我的兒子?你作為長輩,動手打小輩,你丟不丟人?”
“你說這話忒傷人,我們是本家,你兒子放任羊只到我家的青貯草地吃草,還不尊重我這個長輩,先拿管子打我,我才還的手”。
田某甲與田某乙同住在一個村子,兩家屬于同一宗族。田某乙系田某甲的叔輩。2024年10月的一天,因田某甲放養(yǎng)的羊只到田某乙的青貯地里吃草,雙方言語不和發(fā)生肢體沖突,扭打在一起。徐套鄉(xiāng)派出所出警后,對雙方進行了批評教育,派田某乙之子將田某甲送至同心縣人民醫(yī)院治療。事后,因田某甲身體輕微傷,不構成治安處罰,派出所民警進行了調解。但是雙方各說各有理,對調解方案不理不睬,長達近半年的時間里,在村子里互相攻訐、對罵,在本村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。2025年4月,田某甲將田某乙起訴至法院,要求田某乙支付其醫(yī)療費、誤工費、護理費等共計13588元。
叔侄之間的“打架案”,一時間鬧得該村不安生,村里、鄉(xiāng)上、派出所等部門都做過安撫調解工作,傾注了一定的精力和資源,但收效甚微。
“既然他們相信法庭,就算再亂再難也要給他們理出個頭緒來?!焙敖兴嗣穹ㄍナ芾戆讣?,決心給他們理個明白,讓糾紛止于法庭。
說起來容易辦起來難。當真正深入案件時,法官才發(fā)現(xiàn),這本屬同宗的叔侄之間的積怨遠遠超出她的想象。
這起糾紛發(fā)生時,沒有第三人在場,究竟是誰先動的手,打人的管子又是從哪里來的;田某甲提交了同心縣人民醫(yī)院的診斷證明、醫(yī)療費票據、用藥清單等,卻沒有提交住院證、出院證,是其證據意識、法律知識缺乏還是根本沒有這些證據?
這些問題如不盡快妥善查清,很可能會增加雙方的訴訟成本,糾紛還會進一步激化,不利于社會穩(wěn)定。此時此刻,村委會、鄉(xiāng)政府和相關部門也都把希望寄托在法院身上。
賠償兩和諧
依法判決容易,可判決的“后遺癥”卻顯而易見。法官在平衡雙方利益、息訪止訴中苦苦尋求最佳破解之道。
“原告、被告同一個村,且同姓同宗,沾親帶故,在運用‘外力’調解的同時,還需要把重心放在‘內力’上,打好鄉(xiāng)情牌、親情牌和感情長遠牌”。在明確了調解思路后,法官與派出所密切溝通,啟動府院聯(lián)動協(xié)作機制,展開了多輪“背對背”“面對面”的調解,讓“外力”作用于“內力”,最終促使雙方縮小爭議差距,田某甲只主張醫(yī)療費。但是,田某乙認為其兒子送田某甲去醫(yī)院時,已經支出了近千元的醫(yī)療費,不愿意再支付。調解工作陷入了僵局。
2025年4月22日下午6時,法庭、派出所再次聯(lián)系到在徐套深山處的原、被告,想再到其家里看看。原告的父親斷然拒絕,并堅稱被告作為長輩動手打其子,堅決不讓步。被告認為自己的青貯地里的草被原告的羊吃了,是原告有錯在先,況且在送原告去醫(yī)院時已經支付了800余元醫(yī)療費,不愿意再出錢。
“錢有花完的時候,但是兄弟親情卻是割舍不斷的?!狈ü僭陔娫捴邢蛟娴母赣H說,原告的父親沉默了。
“你動手打人派出所已經做了處理,你再給對方做個賠償,你還是個好叔叔?!狈ü僭陔娫捴邢虮桓嬲f,被告沉默不語。
2025年4月23日晚上7時,從深山回來的原、被告先后來到了法庭。在法庭、派出所的主導下,經各方共同努力,終于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田某乙一次性賠償田某甲醫(yī)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1200元(不含已支付的871元),雙方關于誤工費、護理費等所有爭議均一攬子處理完畢。一起“打架案”最終得到了實質性化解,叔侄握手言和,鄉(xiāng)情與親情得以延續(xù)。(通訊員 李娟)